掛牌督辦後負債整合整改仍不達標企業將關閉
  每日甘肅網-西部商報訊(記者張雲)昨日記者從蘭州市安監局獲悉,蘭州市安全委員會制定了《蘭州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對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經掛牌督辦後整宿霧改仍然不達標的生產經營企業將依法予以關閉。
  據悉,蘭州市安全委員會將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分為三級:並實行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分級負責。其中: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住商不動產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由市政府審核後上報省政府和省上有關部門後掛牌督辦。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由市政府和行業監管部門負責掛牌督辦。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按照規定,經掛牌督辦的生產經營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必須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隱患治理前或治理過程中無法保借錢證安全的,必須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並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隱患。到達整改期限,完成隱患整改的隱患單位要向行業監管部門申請隱患銷號。到達整改期限,未完成整改任務,隱患單位要及時向行業監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經隱患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行業監管部門提請政府依法予以關閉。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對隱患單位和相關人員實施責任追究。  (原標題:蘭州:掛牌督辦後整改仍不達標企業將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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