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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會評估《廣東省工商登記條例(建議稿)》
  本報訊 (記者楊洋)9月15日,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召開《廣東省工商登記條例(建議稿)》評估會,邀請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工商實務工作者及有關政府部門評估條例建議稿。該建議稿由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韓山師範學院三所地方立法基地負責起草。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波表示,三個建議稿的起草,內容都比較全面,符合實際需要,法工委將在三個稿子基礎上進行綜合修改與整理,認真研究專家提出的評估意見,將好的建議吸收到最後的草案里。
  在主體範圍確定上,立法咨詢專家、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周賢日認為,營利事業規模比較小的市場主體沒有必要納入工商登記範圍,美國、日本等國家對於小攤販經營某個標準以下,都免於登記。
  對於登記的註銷,建議稿規定商事主體未經註銷,不得再登記。對此,立法咨詢專家林振華認為:“市場主體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關閉,行政處罰決定就應該明確市場主體的負責人進行清算,限期進行註銷登記。”
  林振華指出,三個建議稿都沒有體現行政協議的相關內容。他建議,在市場管理上通過行政協議的方式,讓行業協會介入,比如商事主體沒有及時履行義務,行業協會有權進行信用降低的評價,以此確定和市場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  (原標題:推動商事主體寬進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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